咪鮮·乙蒜素可防治炭疽病、黑星病、葉枯病、腐霉病、褐斑病、尖桿枯病、稻瘟病、姜瘟病、真菌性葉斑病、作物根部病害、土傳性病害以及苗期立枯病、猝倒病等。

一、作用與用途
1、咪鮮·乙蒜素主要用于防治真菌性葉斑病、炭疽病、黑星病、褐斑病、葉枯病、稻瘟病、姜瘟病、腐霉病、尖桿枯病以及苗期立枯病、猝倒病、作物根部病害、土傳性病害等,尤其是對水稻稻瘟病有較好的防治效果。
2、咪鮮·乙蒜素中的有效成分為咪鮮胺以及乙蒜素,具有內吸和傳導作用。其中乙酰胺為咪唑類殺菌劑,對于子囊菌及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有特效;而乙蒜素為有機磷類殺菌劑,通過(S-S=O=O)基團與菌體分子中含-SH基的物質發生反應,從而抑制菌體正常代謝,起到殺菌的作用。

二、使用方法
1、咪鮮·乙蒜素適用于果樹、大田作物、經濟作物,在病害發生初期時,使用35%咪鮮·乙蒜素可溶液劑1000-1500倍液均勻噴霧。
2、如果是防治土傳性病害,每150-200m²土地使用15ml的35%咪鮮·乙蒜素可溶液劑兌水45kg稀釋,淋根或澆灌處理。
3、如果是防治稻瘟病,每畝地使用25-30ml的35%咪鮮·乙蒜素可溶液劑或50-70g的20%咪鮮·可濕性粉劑兌水稀釋噴霧。

三、使用注意事項
1、20%咪鮮·乙蒜素可濕性粉劑在水稻上的安全間隔期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3次。35%咪鮮·乙蒜素可溶液劑在水稻上的安全間隔期為14天,每個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咪鮮·乙蒜素不能與堿性物質混合使用。
3、本品對蜜蜂、魚類等水生生物、鳥類、家蠶有毒,在蜜源作物花期、蠶室以及桑園附近禁用,同時用藥需遠離水產養殖區,并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噴藥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