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響藥劑的化學性質:除草劑混合后不能產生化學反應,且不能改變有效成份的化學性質。
不破壞藥劑的物理性狀:除草劑混合后其原有的物理性狀(比如乳化、分散等)要保持良好狀態,并且有所增強。
擴大除草范圍,提高防除效果:具有不同除草譜的除草劑混合后,應互補作用機理,擴大除草范圍。大面積使用前,要注意先進行試驗。

一、除草劑混用注意事項
1、不影響藥劑的化學性質
兩種或兩種以上除草劑混合后,各藥劑間不發生化學反應,各種有效成份的化學性質不可發生變化。如通常有機磷類除草劑在堿性條件下容易發生堿性水解,因此不宜與堿性除草劑或堿性物質混用,或者只能現配現用。同樣的原因,酸性除草劑一般也不可和堿性物質混用,許多含銅、錳、鋅等金屬離子的除草劑在酸性條件下往往形成可溶性金屬鹽類,容易引起藥害或使除草劑失效。
2、不破壞藥劑的物理性狀
參與混合的除草劑原有的乳化、分散、濕潤、懸浮等物理性狀保持較好狀態,不消失、不減退,還能有所增強。
3、擴大除草范圍,提高防除效果
目前,生產上廣泛使用的除草劑大多具有選擇性。將具有不同除草譜的除草劑混配使用,其作用機理應互補,以期達到防除更多種類雜草的目的。在大面積應用前,應按不同比例、不同用量先進行試驗、示范,或在具體的技術指導下進行。例如,乙草胺與阿特拉津或塞克津混用,可明顯地擴大除草范圍;水稻返青期單用除草醚,只能防除稗草、牛毛草,如與二甲四氯混用,則還可防除三楞草、野荸薺等雙子葉雜草。

4、延長除草持效期,減少用藥次數
在使用除草劑時應將持效期長的與持效期短的混合使用,發揮互補作用,不僅可防除前期萌生的雜草,而且能基本上控制作物全生育期的草害。如在棉田用氟樂靈與除草醚混用,通常可做到棉花全生育期無草害;用10%的稻無草可濕性粉劑在稻田用于芽后早期處理,可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的闊葉雜草和莎草,如果每畝地加入丁草胺50克混用,方可提高除稗效果,并且能達到一次用藥,稻田全季無草害的目的。
5、減少藥害,提高性
有些除草劑殘效期長,容易對下茬作物造成不良影響。如萎去津在用于玉米田防除雜草,對玉米十分,防除雜草效果也非常好,但后茬不可播種敏感作物,否則藥害十分嚴重,如果用甲草胺與萎去津混用,使萎去津的用量減少3/4,仍可確保玉米田的除草效果,而對后茬作物的影響就大大減輕了。
6、降低成本,提益
除草劑混合使用應做到減少用藥次數和用藥量,節省用工,降低生產成本。如百草敵活性高,若是使用時稍有不當,就容易對農作物造成藥害,而百草敵與二甲四氯按單用劑量減半混合使用,可克服各自單一使用的弱點,在冬前小麥4葉期或春后撥節前混合使用對豬殃殃的防效達94%以上,與單用百草敵相當,但成本下降22.5%,與單用二甲四氯相比,畸型穗減少0.85%。

7、抑制雜草種群變遷,維持生態平衡
合理使用除草劑,還應起到抑制雜草的種群變遷,降低雜草產生抗藥性的效果。同時,還要起到保護害蟲天敵,維持農業生態平衡的作用。
8、因地制宜混用
混用除草劑的品種選擇和用藥量的確定,應根據田間雜草種類、發生程度、土壤質地、土壤有機質含量、作物種類、作物生育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幾種不同劑型的除草劑混合時的使用時期和方式必須吻合,并且按照一定比例和具體的混用原則進行混合配制。
9、除草劑混用后的除草效果,應遵循混用原則
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在大面積應用前,應按不同比例、不同用量先進行試驗、示范,或在具體的技術指導下進行。

二、除草劑多久后沒有毒
不同的除草劑作用時間不同,因此其毒性殘留也有所不同,通常普通的除草劑毒性殘留時間在7-20天左右,一些毒性較強的除草劑,毒性殘留時間可長達1-2年,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