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確保市政府保護林蛙一號令的落實,入春以來,市資源林政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保護林蛙專項行動,全市共計收繳放生林蛙3700余只,處罰、批評教育51人,進一步打擊非法捕捉、經營林蛙的行為,規范林蛙養殖和經營秩序,強化對林蛙資源的保護管理。
紅星林業局對轄區內的林蛙養殖場點進行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2戶養殖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上甘嶺林業局加大夜查力度,抓獲非法捕捉林蛙人員11 人,放生林蛙140余只;伊春區重點盯住兩個集貿市場,開展多次檢查活動,確保市場上不出現非法經營林蛙的行為;金山屯林業局深入非法捕捉易發區域進行檢查,抓獲非法捕捉林蛙6人,收繳野生林蛙60余只,沒收捕蛙工具;西林區組織人員對西鋼市場進行了檢查,收繳放生非法經營的林蛙1000余只;嘉蔭縣林業局組織人員對江邊進行突擊巡查,抓獲非法捕蛙人員9人,當場收繳林蛙200余只。
市資源林政局還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各地督促推進保護林蛙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開展。檢查組對雙豐、桃山、帶嶺、朗鄉、鐵力等局及鐵力市的賓館、飯店、集貿市場、街頭路口、河魚經營店等非法經營林蛙多發地帶進行了抽查暗訪。對個別地區仍然存在的非法經營的林蛙予以收繳,對業主進行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