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吉林省舒蘭市林蛙產業已發展成為一項較具潛力的增收產業。2005年,該產業創產值1200萬元。舒蘭市中東部屬山區、半山區,適合林蛙生長。針對林蛙養殖的規律和現狀,他們積極探索“規模化、標準化、科學化、產業化”林蛙養殖之路。
魚病防治是漁業生產中的關鍵性環節,它直接關系到漁業養殖效益的高低。在平時的養殖實踐中,許多養殖單位及養魚戶由于不注意魚病防治,隨意亂用藥,給養殖生產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現將一些常見的魚病防治誤區簡述如下,供參考。
1、忌不注重健康養殖。魚病防治應以預防為主,防重于治。如何預防,關鍵在于平時的健康養殖,這其中包括清塘消毒、科學投餌、合理施肥、調節水質、定期防病、優化環境、強化管理等相關內容,把握這些關鍵內容和技術,完全可以控制或避免魚病的發生和危害。
2、忌不查病因。魚病發生的原因很多,總的來說,有病原、寄主、環境三種主要因素,三個因素相互作用失去平衡,就會引起魚類發病。要想達到治病的目的,首先應該分析、研究其病因,才能不致貽誤病情,及時診治。
3、忌不對癥下藥。掌握了病因,還需對癥下藥,若是僅靠道聽途說的“偏方”或一般性的經驗之談,或聽取“水貨”魚醫的意見,盲目下藥,勢必于事無補,還造成浪費,甚至會貽誤時機,加重病情。
4、忌用失效藥物。任何藥物均有其保質期,過期魚藥中其有效成分易分解或發生化學反應,其功效會大大降低,甚至會產生在毒物質。所以養殖者切勿因求便宜購買過期藥物,或舍不得丟掉過期藥物而繼續使用,其結果將得不償失。
5、忌病急亂用藥。大部分魚藥都是針對一定的病害而進行治療的,應該區分不同的病因而使用相應的藥物,并非一藥包治百病或一病任何藥物均能奏效,有的魚病是目前不能治愈的,需要靠平時的預防,胡亂用藥于事無補。
6、忌用藥不勻。施用魚藥的方法較多,但要注意藥物施用要普遍,不遺漏,不留死角。如遍酒藥物時,應注意邊角等地區易于錯過,造成無藥區,施藥不全面難于徹底治愈病害;又如內服藥應與飼料充分拌勻后投喂,投喂時保證大部分魚類均能電到;采用注射法時也應防止有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