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一養殖戶黃某在過去兩年賣出了約1600斤死甲魚,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區檢察院依法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他批準逮捕。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黃某承包魚塘多年,自2013年5月起,黃某采用冷藏方法將病殘要死的甲魚立即封凍,以每斤4元的價格銷售給陳某。
截至案發,黃某共銷售死甲魚約1600斤。陳某收購死甲魚后拿到廣州水產市場販賣,再由水產市場的商販賣到四川、湖北等地。因為當地人喜歡吃辣,濃烈的麻辣味掩蓋了死甲魚的臭味,死甲魚很難被辨別。陳某已于2015年9月被批捕。
辦案檢察官表示,甲魚富含組氨酸,死后極易腐敗變質,組氨酸分解產生有毒有害物質,被人食用后容易引起中毒,危害極大。
黃某是順德龜鱉養殖協會會員,其明知病殘甲魚應通過掩埋或其它特殊方式處理,但在利益驅動下,仍將死甲魚銷售給他人并使死甲魚流向餐桌,其行為已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