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陳德貴、黃永利為了千余元的小利,不惜代價兩次偷竊村民的臘肉,最后被當場抓獲送至派出所。近日,云南省魯甸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黃永利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被告人陳德貴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剛過完年,家家戶戶都掛滿了剛做好的臘肉,村民陳德貴、黃永利就打上了歪主意。這天,兩人騎摩托車到村民朱曉家后,趁朱家沒人就用朱家放在院子里的釘耙將掛著臘肉的廚房門鎖撬開后,盜走火腿兩支、臘肉二掛半,就在二人翻出圍墻時被路過的村民發現,二人扔下所盜物品拔腿就跑了。被盜的臘肉被失主追回。經鑒定被盜火腿及臘肉共計90斤,價值人民幣1600元。
后黃永利又伙同徐勇(另案處理)用事前準備的鐵棍撬開村民孫德家的大門,盜竊臘肉3掛半,在逃跑的過程中被人抓獲。經鑒定被盜臘肉共計58斤,價值人民幣87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德貴、黃永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均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懲處。鑒于被告人黃永利犯本罪前有劣跡,可對其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陳德貴、黃永利被抓后如實供述,具有坦白情節,被盜物品已追回發還失主,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