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國等人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15年底,如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線索稱,如東縣岔河鎮(zhèn)陳某華、陳某國父子在當?shù)厥召彶∷镭i肉,并進行加工銷售。當?shù)毓矙C關立即成立專案組,圍繞父子二人開展外圍調(diào)查。
偵查民警發(fā)現(xiàn),2015年以來,陳某華、陳某國在位于如東縣岔河鎮(zhèn)古壩街南側(cè)門面房中收購病死豬并私自屠宰。陳某國將病死豬肉以每50斤一餅放置于自家冷庫冷藏,由陳某華將病死豬肉送至刁某泉等豬肉攤販處進行銷售,部分病死豬肉甚至被當?shù)啬呈称窂S用于生產(chǎn)香腸。當?shù)匾恍┥i養(yǎng)殖戶在明知陳某華、陳某國父子私自屠宰并銷售病死豬供他人食用的情況下,仍將病死豬銷售給陳某國。
經(jīng)過1個多月的縝密偵查,2016年1月20日,如東警方組織精干警力對上述人員進行抓捕,成功摧毀這一涉及如東、海安等地的屠宰、販賣、銷售病死豬的犯罪團伙,搗毀屠宰黑窩點2個,加工窩點1個,當場查獲病死豬肉3噸。
目前,該案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當?shù)貦z察機關提起公訴,1人被取保候?qū)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