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節期間,黃小明以每月200元的租金,租下邵武城南的一處倉庫作為保鮮筍加工場所。
3月21日開始,黃小明以每斤5分錢的價格雇傭丁某、危某等人,在該倉庫內使用焦亞硫酸鈉作為保鮮劑,對其收購來的竹筍進行加工。
3月24日,邵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加工點進行檢查時,發現存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工竹筍的行為,立即對該加工點進行查封,并扣押了加工生產的保鮮筍9000余公斤及食品添加劑。
經抽樣檢測,該批次竹筍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鈉反應后的殘留物)含量每公斤高達23克,與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相比,二氧化硫含量超標460倍。